企業注冊商標的注意事項有那些?
來源:admin 發布日期:2022-07-06 瀏覽:1058商標是企業或產品的標志,屬于無形資產的一種,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商標想要受法律保護,就需要向商標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今天,小編就帶您了解企業申請商標注冊需注意的基礎事項。 企業申請商標注冊應具備哪些條件 我國《商標法》對商標注冊申請人和申請注冊的商標都規定了應當具備的條件,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才能獲準注冊。 首先,商標注冊的我國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 其次,申請商標注冊應具備的條件如下: 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但如果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與因連續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銷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則不受這一條件的限制);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類似。 哪些商品必須進行商標注冊 199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20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 因此,煙草制品仍為國家強制必須使用注冊商標方可在市場銷售的商品。 1984年的《藥品管理法》第41條曾規定:“除中藥材、中藥飲片外,藥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注冊商標必須在藥品包裝和標簽上注明。” 2001年,《藥品管理法》修改后取消了上述規定,因此,人用藥品不再作為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 新修訂的《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與原商標法律不同的是,《商標法實施條例》未明確規定哪些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 只在第4條中明確: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 小企業商標注冊的一些建議 突出政策扶持,強化激勵引導 建議政府將實施商標戰略寫進年度工作報告,建立商標戰略推進機構和協調機構,從資金、項目到服務等給予支持。 對成功注冊商標、被認定為馳名、著名、知名商標以及按《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注冊的商標給予財政補貼和獎勵,激發企業對商標注冊和培育的熱情。 做好商標注冊的宣傳及服務工作 利用各類媒體以及將要施行的年報抽查等方法,宣傳引導,增強企業靠商標增效、靠品牌發展的意識和信心。 制定并完善好《關于加強商標注冊指導工作的意見》,使商標行政指導與市場準入、經檢辦案、日常監管實現有效對接。 對新辦企業,從名稱核準抓起,考慮商標注冊,實行商標字號一體化發展。 借助平臺促商標代理機構規范 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借助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平臺。 一方面既要公示商標代理人和代理組織的基本信息、業務辦理信息以及獎懲信息,以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標代理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導和幫扶,促其提高信用意識,規范信用管理。 破除政府部門的 “倒置邏輯” 政府部門應破除“介入市場主體推介商標注冊是一種本分”的“倒置邏輯”。 要在創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上下功夫,用良好的政策導向、發展氛圍吸引企業,引導現有企業做大做強、穩心留根。 放大區域內有利于企業成長、發展的“三公”環境,逐漸起到對各類新辦企業及小微企業商標注冊的示范和激勵。 認真開展好商標質押工作 開展“三名”商標企業貸款需求摸底調研,對企業商標價值、發展規模、競爭實力等方面進行認真考量。 對一些發展潛力大、銀行信用好的“三名”商標企業爭取銀行授信,以企業的商標權進行質押融資。 從而促動未注冊商標企業重視商標注冊和培育意識,增強商標注冊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