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審查意見之非三步法
來源:wxw 發布日期:2022-12-12 瀏覽:934前面我們論述了如何按照三步法的思路來挖掘非顯而易見性,但是,有的技術方案好像是有創造性的,但是用三步法的思路進行答復卻是顯而易見的,這時,可能三步法就不適用于答復審查意見了。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呢?可以從以下角度進行論述:
專利審查操作規程第四章第4節“理解發明創造的形成過程,避免“事后諸葛亮””中記載了:采用“三步法”判斷發明是否顯而易見,是為了幫助審查員始終站在客觀角度上評價創造性。在使用“三步法”判斷過程中,當審查員重新確定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時,切記勿將技術手段作為技術問題的唯一部分,否則,難免成為“事后諸葛亮”。發明人會以多種方式根據現有技術完成發明,理解發明的形成過程有助于判斷發明是否具備創造性。新的構思或者尚未認識到的技術問題、為已知技術問題設計新的解決手段及對已知現象的內在原因的認識都可以作為發明的出發點。第4.1節“新的構思或者尚未認識到的技術問題”部分記載了“認識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已經超出了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能力或水平,但問題一經提出,其解決手段是顯而易見的,此時,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是非顯而易見的,具備創造性”。并進一步公開了以下案例:
【案例】
權利要求 1:一種印刷設備,其特征是部件 A 采用不易變形的材料 B。
說明書背景技術部分說明了現有印刷設備的缺陷是印刷時紙張跑偏,發明人發現紙張跑偏的原因是印刷機使用一段時間后其中的部件 A 產生變形。
對比文件 1 公開了類似的印刷設備,具有部件 A。權利要求 1 要求保護的技 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的區別在于部件 A 使用材料 B 制造。
使用材料 B 制造的零部件具有更好的剛性或不易變形是公知常識。
現有技術中沒有公開或暗示印刷機使用一段時間后其中部件 A 產生變形會造成紙張跑偏。
【案例分析】
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印刷時紙張跑偏”問題,引起“印刷時紙張跑偏”的根本原因是“部件 A 的變形問題”。雖然解決“部件 A 的變形問題” 的技術手段非常簡單,但認識該根本原因“部件 A 的變形”是不容易的,從而提出解決“部件 A 的變形問題”的技術手段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因此權利要求 1 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具備創造性。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對該案例按照如下方式簡單地套用“三步法”,也可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
“對比文件 1 公開了一種印刷設備,權利要求 1 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與對比文件 1 現有技術的區別在于部件 A 使用材料 B 制造,由此確定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部件 A 的變形問題。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為防止部件變形,在一定的橫截面條件下使用不易變形的材料 B 制造是慣用的技術手段,因此在對比文件 1 的基礎上得到權利要求 1 的發明是顯而易見的,即權利要求 1 不具備創造性。”
可見三步法并非判斷創造性的唯一標準,如果僅僅依靠三步法進行創造性評估的話,極有可能造成誤判。創造性的評價需要針對技術問題發現過程的特殊情況來進行特殊分析,而不應全部依賴于三步法原則。
我們在答復審查意見時,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適用于套用三步法的套用三步法非顯而易見性答復思路,不適用與三步法的可以從“新的構思或者尚未認識到的技術問題、為已知技術問題設計新的解決手段、對已知現象的內在原因的認識”三個角度去進行創造性爭辯。